全体师生: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小挑”)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入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定举办202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外国语学院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外国语学院院赛: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5日
二、参赛对象
我校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不多于15人,指导教师不多于5人。
三、参赛组别
大赛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共设置5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竞赛以团队形式参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参赛,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推荐单位。
2.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可行性、有良好市场潜力的商业计划书。有条件的团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商业运营实践,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已获往届“挑战杯”创业赛省级以上奖励的参赛作品,须提交累进创新的说明。
3.申报项目的作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PPT、商业计划书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中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软著、论文等),要在参赛成员名字下做下划线标记;涉及出现甲乙双方的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报告、检测报告等),双方单位要清晰可见。支持材料列在商业计划书附录中。
五、赛程安排
1.学院初赛(10-11月)
(1)申报参赛的学生队伍需仔细阅读《附件1:挑战杯竞赛章程》及《附件8: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版)》。参赛学生均需扫码加入外国语学院挑战杯参赛及咨询群(如下图)及学校竞赛交流Q群(69275601),并在学院咨询群内填写《外国语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意愿收集表》。若未能组成参赛队伍,学院将根据参赛意愿收集表情况协助学生寻找队友及指导老师。
(2)参赛队伍需与11月7日(周五)上午10:00前提交参赛作品、《附件2:项目申报表》、《附件5:学院作品汇总表》及《附件7:诚信承诺书》到邮箱sztusflxxb@126.com。所有文件均需放在同一文件夹中并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格式为“外国语学院+挑战杯+作品名称”。
(3)学院将审核作品参赛资格,作品需符合《挑战杯竞赛章程》第三章相关要求,并于11月12日(周二)下午举行院赛答辩,根据提交的材料及答辩情况遴选出优秀参赛作品推荐参加校级复赛,并组织推荐复赛作品通过深技大双创系统进行复赛申报。
2.校级复赛(11月底)
晋级团队提交复赛项目PPT、商业计划书和支撑材料等,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材料评审,确定入围决赛作品。
4.校级决赛(12月)
组委会将组织评审专家通过分组答辩、公开路演等方式,在入围决赛的作品中评出最终奖项。
5.训练营(2025年12月-2026年3月)
邀请专家评委对获奖项目进一步优化打磨,分阶段分轮次进行线上线下辅导,择优推荐项目参加2026年“挑战杯”省级竞赛。
六、奖项设置
1.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对于获得金奖的项目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根据竞赛组织实施情况、竞赛成绩等,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励按照《深圳技术大学I类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执行。
2.在赛事中获奖的学生将获得研究与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评奖评优的优先机会,并获得相应的二课学分及课外研学学分认定。
望各位外国语学院同学积极参与,在竞赛中收获知识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