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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深圳技术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试行)

时间:2025-05-29 来源: 供稿: 点击量:

一、总则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细则。

二、评选对象

深圳技术大学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优先条件:

1.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荣誉称号者,可优先考虑。

3.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4.已落实就业去向者,可优先考虑。

四、评分标准

本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分为五个维度,每个维度下设若干指标,具体如下:

维度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思想品德(10分)

政治觉悟

5分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党团活动,表现突出。

道德品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社会责任感

5分

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遵纪守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学业成绩(50分)

专业成绩

45分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前30%。

外语水平

5分

通过专业外语等级考试(如英语专业八级、日语N1等),或取得其他能够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

社会实践(10分)

社会实践

5分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称号、社会实践报告获奖等。

志愿服务

5分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一定要求,并获得志愿服务相关证书。

综合素质(15分)

学术科研

10分

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创新创业

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如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并获奖、获得专利等。

文体活动

5分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在校级及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其他

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如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发展潜力(10分)

学习能力

5分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能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

创新能力

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提出新观点、新方法。

就业升学

10分

已落实就业去向

五、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报,并于2025年6月2日(周一)17:00前将《深圳技术大学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B2-1115办公室。

现场答辩:申请人需准备5分钟个人陈述(需要PPT)。暂定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30开始答辩,具体时间请等待后续通知。

学院评审: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根据总分排序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部复核。

公示表彰:学校对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六、附则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