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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深圳技术大学外国语学院“朋辈导师”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1-06-29 来源:外国语学院 供稿:外国语学院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同时提高高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高年级优秀学生在思想引领、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志愿公益、文艺体育等方面的榜样示范作用,我院拟从2020级本科生中选聘16位优秀学生担任2021级新生朋辈导师,协助学院开展新生管理、适应性教育与朋辈教育等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朋辈导师是让高年级同学担负起更多帮助和指导低年级学生的责任,担当朋辈教育、管理者的角色。

    第二条 在学生中推行朋辈导师制,既有利于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又符合学生成长成才成功的规律;既是对新生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补充,又是学生工作精细化的必然要求,对我院学生工作朝着科学化、有效化方向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条 实施推行“朋辈导师制”具有“导学、导管、导助”的作用,能够培养学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二章 朋辈导师的选聘与培训

    第四条 朋辈导师选聘要求:

    1. 朋辈导师申请人必须是外国语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原则上毕业班学生不担任一年级朋辈导师。

    2. 原则上一年级每个班级配备两名朋辈导师,男女比例合适,有特殊情况酌情增减。

    第五条 朋辈导师选聘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无违纪处分记录。

    2. 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责任感强,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沟通能力;注重团队合作,有大局意识和执行能力。

    3.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本学年无挂科记录。

    4.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

    第六条 朋辈导师选聘程序:

    1. 每学年暑假前,高年级学生提出担任新生朋辈导师的书面申请。

    2.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面试。

    3. 确定朋辈导师人选并组织培训。

    第七条 朋辈导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1学年,统一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 自愿申请担任朋辈导师的高年级学生经过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通过后,必须参加朋辈导师培训班的学习,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为:

    1、院史和院情教育;

    2、学生管理制度阐释;

    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4、心理健康教育;

    5、专业知识教育;

    6、校园学习生活指导;

    7、优秀学生干部代表管理经验交流;

    8、大学生人际交往艺术。

    第三章 朋辈导师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 朋辈导师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帮助新生开展大学适应性教育;协助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新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1. 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协助学院开展迎新工作。

    (1)了解新生提前来校情况,协助老师做好准备工作;

    (2)负责接待新生,向他们介绍校史、学院和专业的基本情况;

    (3)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了解新生的特长、爱好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

    (5)迎新期间和军训期间做好新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6)组织增进了解和促进团结的班级活动;

    (7)协助新生班主任做好初期的班级建设工作;

    (8)帮助新生入学树立自己的学习目标和大学规划。

    (9)对新生相关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2.日常学习生活中,协助学院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1)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和精神面貌,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大学生活,努力化解矛盾、解决疑难、避免冲突,维护班级和谐、校园安全与学校稳定。

    (2)协助老师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重点关注班级学习困难、经济困难、身心健康状况不佳的学生,协助做好帮困服务工作。做好朋辈的教育、服务工作。

    (3)协助班主任抓好学风班风建设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向新生传授学习经验和方法。

    (4)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帮助新生提高认识和拓宽视野。

    (5)鼓励新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指导他们理性选择,合理安排课外时间,丰富新生大学生活;

    (6)保持与辅导员、班主任的密切联系和接受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指导。

    (7)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朋辈导师的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朋辈导师应恪守校规校级和道德规范,做新生的知心朋友,自觉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 讲大局,明是非,服从学院工作安排,自觉维护学校利益;

    2. 关心爱护新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的隐私权利;

    3. 注意工作方法,与学生平等对话,良性互动,不以势压人;注意工作时间,不能影响新生正常的学习、生活;

    4. 做好学生信息收集,及时发现学生遇到的问题;每月同新生班主任反馈一次,每学期期末向学院做书面总结一份;

    5. 发生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和学院报告;

    6. 严格自律,不得向新生索取或接受任何礼品,不得有超越工作关系的接触。

    第十一条 朋辈导师如发生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五章 朋辈导师的考核与激励

    十二朋辈导师的考核,分为半年中期考核和一年期满考核。学院组建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构成的朋辈导师考核小组,坚持客观、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朋辈导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考核方式包括述职答辩、新生满意度调查、新生班主任评价和新生辅导员评价等。

    十三朋辈导师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期满考核合格者获得外国语学院专业见习2学分。每学年,学院对优秀朋辈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同等条件下,担任朋辈导师的高年级学生在入党、评优、评先、学生干部任免等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

    十四聘任期内,朋辈导师如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不佳、未能履行规定的工作职责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情况,由新生班主任向学院提出建议解除其职务,并收回聘任书。

    十五由于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朋辈导师,须向新生班主任提交申请,退出朋辈导师队伍。

    第六章 附则

    十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七本方案解释权归深圳技术大学外国语学院。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021年7月2日17:30前将报名表统一发送至邮箱chenminhua@sztu.edu.cn。资格审查通过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朋辈导师报名表

    外国语学院

    2021年6月